管理制度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机制及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06 11:13阅读量:

    为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学理念,切实保证机械工程学院各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在充分调研用人单位、行业或企业专家、毕业生、在校生、本校教师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与建议基础上,对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定期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特制订《机械工程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机制及实施办法(试行)》。

一、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

学院成立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组,学院的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辅导员、骨干教师以及行业和企业专家。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由学院的教授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负责人是评价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评价依据

1.学校发展对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

2.专业办学特色和资源对培养目标的支撑。

3.校友主流职业发展对学校教育的需求。

4.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需求。

三、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一般为2-4年,与培养方案修订政策相一致,同步进行。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人才需求、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等进行一次微调。

四、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

对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主要向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通过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见下表1。

表1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机制表

类型

具体内容

数据来源方式

周期

主要评价人

教师、学生评价

了解教师、学生对人才培养各个环节的反馈情况,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各环节的一致性

师生座谈会、研讨会

每2年

专业教师、学生代表

毕业生评价

通过对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组织返校校友座谈会,及时了解毕业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状况、知识结构、能力及素质的培养状况对工作岗位要求的满足程度,培养目标是否已达成,征求毕业生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生管理、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校友座谈会、调查问卷

每2年

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

用人单位评价

通过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发展趋势以及毕业生就业后的岗位胜任能力,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同时获取用人单位对本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毕业生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用人单位的调查问卷、座谈会

每2年

用人单位

企业/行业专家评价等

通过座谈形式,了解企业行业专家对专业人才的发展趋势,评价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邀请企业行业专家对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能力要求与学校专业人才培养之间的衔接情况、学生的实践及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企业/行业专家的调查问卷、座谈会

每2年

企业/行业专家

综合评价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用人单位、行业专家每年评价数据

4年1次

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座谈的主题和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然科学知识、环境工程专业知识、工程实践与研究开发能力、创新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管理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等方面。

对以上的内容按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认同度,以及对本专业毕业生工作表现的达成程度分五档设置分数:1-非常不认同;2-基本不认同;3-一般认同;4-基本认同;5-非常认同。

评价工作组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KY开元集团官网XX专业XX级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提交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组审议通过。

五、评价流程

1.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根据前期专业办学情况和对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友座谈会、企业专家等调研信息汇总,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修订的基本意见

2.学院教学副院长依据学校指导性文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修订的原则和指导思想,经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后正式启动人才培养目标的制(修)订工作;

3.专业教研室主任组织专业教师讨论,提出制(修)订方案初稿,经由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校友、用人单位、企业专家,形成制(修)订方案建议稿;

4.专业负责人在专业教研室建议方案的基础上提出正式的修订方案,报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经院长审签后报送教务处。

六、评价结果及反馈

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应被直接应用于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并能被间接应用于专业在毕业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各个环节的持续改进中。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