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4-12-16 14:20阅读量:

    为有效评价各专业课程体系的合理性,确保课程体系能够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依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机械工程学院特制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

一、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

机械工程学院成立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小组,由教学副院长负责总体协调和安排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工作,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担任评价小组成员,教学科研科、行业企业专家等协助学院完成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中的调研、信息反馈及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

二、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一般为4年,或者与学校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政策相一致,在此过程中评价周期依据实际情况可作微调,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人才需求,国家政策等再进行具体的相应调整。

三、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课程及其配套的教学大纲。

四、评价内容

1.课程体系能否有效支撑所有的毕业要求,课程教学能否落实相关毕业要求的支撑任务,课程考核能否证明相关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2.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课程内容设置是否合理;

3.各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开设学期设置是否合理。

五、评价依据

1.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专业认证标准;

3.对应培养方案,包括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课程矩阵;

4.行业企业专家评审意见;

5.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

6.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数据。

六、评价方法与过程

(一)评价方法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1.根据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数据进行定量评价;

2.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定性评价或定量评价;

3.采用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定性评价。问卷调查包括应届毕业生对课程体系的评价、教师对课程体系的评价、用人单位对课程体系的评价等,座谈会包括教师座谈会、同行专家座谈会和行业企业专家座谈会。

(二)评价过程

1.根据专业认证标准、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学校对专业课程体系要求等评价课程体系结构的合理性;

2.设计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包括学生、教师、用人单位),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调查,并分析评价结果;

3.召开教师座谈会、同行专家座谈会和行业企业专家座谈会,征求教师和专家对课程体系合理性的意见;

4.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达成情况评价,形成《XX专业XX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利用达成情况评价数据定量判断课程体系合理性;

5.反馈评价结果,利用评价改进课程体系、完善课程矩阵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七、评价结果反馈与改进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及时向专业教师公布,同时报备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学院教学科研科,用于课程体系、课程矩阵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和持续改进。专业负责人根据评价的结果,形成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学院教授委员会和行业企业专家根据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细致分析,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专业负责人和各任课教师根据反馈的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对课程体系设置、课程矩阵以及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