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评价依据合理性确认与审核办法(2024年修订)
为保障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评价依据合理性,特制定机《机械工程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评价依据合理性确认与审核办法(2024年修订)》。
一、评价工作责任机构
学院成立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组,教学副院长为组长,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学秘书、学生科、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评价工作组每年对每届毕业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评价。
二、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评价依据合理性确认与审核
对每项要求考核(评价)的合理性体现在如下方面:考核的相关课程是否完整体现了对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考核(知识、能力、素养等);考核形式是否合理(选修、必修、考查、考试等);考核结果判定是否严谨(是否存在课程设置不合理的现象)。
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评价依据合理性考核结果判定,需明确说明“合理”或“不合理”。如“不合理”,则不应采用上述评价方式作为达成度评价依据。
三、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方法评价依据合理性确认与审核
对每项要求考核(评价)的合理性体现在:考核的相关毕业要求指标点是否完整体现了对相应培养目标的考核(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会做什么)。对考核结果的判定,需明确说明“合理”或“不合理”。如“不合理”,则需要通过修订课程大纲、课程体系等进行持续改进。最终形成《XX专业XX级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报告》。
四、调查问卷法的评价依据合理性确认与审核
对问卷调查法的合理性确认与审核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调查对象的用人单位是否为本专业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调查的学生是否具有典型的代表性,调查的老师是否为本专业课相关授课老师,调查的内容是否囊括了本专业全部12项毕业要求的考核内容,调查选项的设置是否合理。考核结果判定,需明确说明“合理”或“不合理”。如“不合理”,则需要通过修订问卷调查的对象、内容、选项设置档次等进行持续改进。
五、审核结果反馈与改进
对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后,形成《XX专业XX级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报告》,学院教授委员会对报告进行全面细致分析后,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