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及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11 14:29阅读量: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开展对于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是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机械工程学院特制订《机械工程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及实施办法》。

一、评价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

二、评价周期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周期为2-4年,也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缩短评价周期。

三、评价机构

学院成立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组,教学院长为组长,教研室主任为副组长,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等为工作小组成员。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工作实施责任人。

四、评价依据/数据来源

(一)应届毕业生情况

每年开展一次,统计学生的毕业去向,关注继续深造和就业单位、岗位、行业和起薪等。通过对应届毕业生开展问卷调查和座谈的方式,掌握本专业学生培养过程中各教学环节(课程)的指标点达成情况、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形成对专业培养目标的应届毕业生自我认知评价。

(二)往届毕业生情况

培养目标是对专业毕业生在毕业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因此往届毕业生在工作中的能力和表现直接反映出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效果。学院定期发放相关调查问卷或通过网络电话访谈、通讯软件、邮件、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往届毕业生对于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专业建设等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回收的有效调问卷,形成记录和分析报告,并据此改进工作。每两年邀请本专业毕业5年左右的学生代表来校参加校友座谈会,校友联络由学生科负责,座谈会主题由专业负责。专业负责人、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一般应出席会议。

(三)用人单位对各专业毕业生的满意度调查反馈

学院应重视行业部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和对专业办学质量的评价、认同度,尤其注重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反馈机制,通过走访用人单位、座谈访谈和调查问卷等途径征集社会评价意见,了解毕业生的工作表现,收集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的信息反馈每年选择5家左右单位开展。

(四)第三方调查机构的客观信息反馈

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调,可以获得较为客观的反馈,通过其对本专业毕业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客观数据,作为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评价方法与过程

(一)评价方法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属于外部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1.定量评价

对于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指标,由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收回的毕业生及用人单位问卷调查,分别进行统计计算,获得达成情况评价结果。

2.定性评价

对于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状况评价,采取定性评价的方法,通过座谈会、电话访谈、函调等方式,听取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定性的综合评价与分析,给出一定的结果。

(二)评价过程

1.科学设计各类问卷调查,跟踪调查拟收集的数据能够反映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

2.合理确定毕业生跟踪调查的覆盖面,要确保毕业生跟踪调查具有统计意义。同时考虑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的调查是否具有代表性,并与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去向相一致;

3.采用形式多样的合理方式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以及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调查。通过毕业生座谈、电话访谈、邮件等形式开展往届毕业生的跟踪调查;通过函调和座谈的形式,调查及分析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能力的认可度,以及职场竞争能力的评价;

4.依据跟踪和调查的反馈信息,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文档记录。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时,应从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指标达成情况和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两个方面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上述两项结果同时满足时,方能认定培养目标达成。

5.根据培养目标达成评价结果,修订和完善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

学院教授委员会形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同时报备学院教授委员会,用于培养方案修订和课程教学实施持续改进。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企业专家根据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细致分析,对专业的培养目标修订提出建议,为下一轮毕业要求修订提供依据。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各任课教师根据反馈的持续改进意见与建议对培养目标及相应课程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